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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青撩人,我在七零的完美人生

宫苍凛没想到她只是马上要毕业了,就想着去游泳馆放松一下,谁知道这一放松,就放松到了七十年代,还成了大队长的闺女。\n既然如此,既来之则安之。只是,老天爷,你确定我不是你亲闺女?为什么她没有金手指?\n没金手指就算了,还来一个重生女,这日子要不要过了!\n且看没有金手指的宫苍凛如何在这七零年代实现自己的人生理想,携手白衣天使共赴余生。\n婚后\n宫苍凛挺着个大肚子问:“老公,你说你是不是变心了?”\n苏锦珏放下手术刀,哄老婆道:“老婆,没有的事,你听谁说的,老公最喜欢的就是你。”\n宫苍凛:“哼,我不相信,你闺女昨天晚上和我说你现在只喜欢她,不喜欢我了,我怀了她,变丑了,等到她出来后,你们就要抛弃我,呜呜呜。”\n苏锦珏忙把人抱回来安慰,“梦都是相反的,你是排在

《知青撩人,我在七零的完美人生》精彩内容赏析

明天又能吃肉了,够他出去炫耀好一阵了。

跟他玩的小伙伴都会羡慕他的,只有他家的肉是最多的,谁叫他爷爷是大队长。

“你还笑话小叔,小叔这么做是为了谁,还不是为了这个家能多吃点肉,你个小没良心的。”赵雷伸手就要去抓他,给他点“教训”。

“爷爷,救我,小叔又要打我了。”苏覃珞一溜烟就跑到赵大队长身后,“哼,小叔,你要是真为了这个家好,你可以把自己的肉让出来给大家吃。”

“嘿,你个三岁小孩还教训起小叔来了,不给你点颜色瞧瞧,以后得骑到我头上来了。”

“你要给谁颜色瞧瞧,老子还在这呢,你就敢欺负你侄子,背地里还不知道怎么欺负。”赵大队长护孙,才三岁的孙子正是可爱的年纪,就算每天都出去玩,也没晒黑。

跟十二岁的儿子比起来,还是孙子好。

赵小弟感觉到世界没爱了,在家里面就他的地位最低,上面有能干的两个哥哥和漂亮的姐姐,因年龄的原因,比不过就算了,但跟下面的侄子比可爱,他也比不过,他好废啊。

所性十一二岁的小孩,情绪来的快去的也快,比不过就比不过,有什么嘛。

尤其是在第二天见到心心念念的肉后,什么不愉快的情绪都没了,要是有,那就再来一块肉。

“嗯,真好吃,三姐你的手艺是越来越好吃了,以前给你肉都做不好吃。”

赵三弟吃个肉都还要点评一下。

“吃肉你还挑上了,有的吃就不错了。”正在享受肉的美味的宫苍凛抽空怼了一句。

今天的肉她可是用了心做的,能不好吃嘛。

每块肉都是她仔细的切的,就是为了切均匀和小块点,能多夹几筷子。

有了肉味的加持,和肉一起炒的菜都好吃了不少。

果然,在这缺油少肉的年代,吃一顿肉就是最大的幸福。

肉都吃了,夏收的号角也正式吹响了。

宫苍凛也不能再待在家里打扫卫生了,也得去参加夏收。

赵大队长早就给自家闺女找了个晒谷场轻松的活。

自家西个孩子,有三个是男孩,只有一个闺女,虽不说当宝贝一样疼,但还是有小小的优待。

在晒谷场里的人大多数都是老人和小孩,像宫苍凛这种年轻姑娘也是有,但比较少,只有三个人。

“宫苍凛,你最近怎么都不出来找我们玩了,都有一阵没见到你了。”王甜甜拉着宫苍凛说道,

“怎么感觉你变好看了,但又说不出哪变好看了?你是不是偷偷用雪花膏了,皮肤好像变白了。”

王甜甜说着就凑近来看,整个人都快贴在宫苍凛身上了。

“哪来的雪花膏可以用,是你太久没见到我才会觉得变好看了。”宫苍凛扒拉着王甜甜别靠这么近,天气本来就热,靠近了更热。

王甜甜和原主是比较说得上话的好朋友,可能一个是上河大队大队长的闺女,一个是村长的闺女。

王甜甜也不在意宫苍凛是不是边好看了,不靠近了,反手就挽着她的胳膊,悄咪咪的说着话,

“小晚,你猜我昨天看到谁了?”

一副你保证猜不到的样子。

“谁啊?”

“苏锦珏苏知青啊,你喜欢的人。”王甜甜一副怎么样好姐妹吧的样子看着宫苍凛,

“昨天我可看的清楚了,有人又像苏知青表白了,但你放心,苏知青拒绝了,你还是有机会的。”

“哦。”原主的心上人,又不是她的,她还以为什么事呢,就这,没什么好奇的。

王甜甜看着宫苍凛这一平淡的反应,一时间没反应过来,“你就这反应?你不喜欢苏知青了?那可是苏知青,不是其他人。”

“我知道啊,不喜欢了。”

“为什么啊?你之前不是喜欢的吗?怎么就不喜欢呢?”

王甜甜百思不得其解,这感情还能变?

“没有为什么,就不喜欢了。好了,不说了,该干活了,其他人都往这边看了。”宫苍凛说着就拿出王甜甜挽着的手,去打谷子了。

对这事,她能说什么,说她不是原主了,原主的感情与她无关?

算了,也幸好原主喜欢苏锦珏的事只告诉给王甜甜,其他人不知道。

都下了工,王甜甜还在纠结宫苍凛为什么突然就不喜欢苏锦珏呢了?

想当初她也是喜欢苏锦珏的,知道宫苍凛也喜欢后,为了小姐妹,她可是狠心不喜欢的。

当时她可是好一阵难过。

但现在却告诉她,小姐妹不喜欢了,那她的付出算什么?

不行,明天宫苍凛来了,必须得去问清楚,这好端端的怎么就就不喜欢了?

苏知青多好啊,长的又帅,还是城里来的,现在做农活也是能拿八个工分的,养的活自己,跟其他那些肩不能抗、手不能提的弱鸡可不一样。

宫苍凛可不知道王甜甜还在纠结那事,在她看来,原主那也不算是喜欢苏锦珏,最多就是喜欢人家的脸。

在现代,什么样的男人没见过,再帅能比得过美颜过的?

夏收相对来说还是比较轻松的,很快就完成了。

夏收完后就又开始种新一轮的粮食了。

地处于南方,粮食能种两季。

一年到头没多少时间是能休息的。

跟东北不一样,东北只种一季,一年中有小半年都可以不上工。

这天,宫苍凛才起床便听见外面点点滴滴的声音了。

出门一看便知道下雨了。

这雨来的也是及时,昨天才把粮食种下去,正好可以省了浇水的力气。

因为下雨了,大多数人都没有上工,只有少数的人去田里看着。

吃完早饭后,家里也是有不少事情做的,再没事做,还可以把破了的衣服补一补,纳鞋底。

反正不会有闲的只能叹气的时间。

宫苍凛现在正在和手里的针线作斗争,想她一拿笔的手,现在居然拿不动针线。

缝衣服不是缝的歪歪扭扭就是针脚大了,再不就是线没有理顺,成了一个疙瘩。

最后的最后,宫苍凛放弃了。

“你这孩子真是的,缝衣服这么简单的事情都做不好,都教了你这么久,还没学会,眼看着翻了年就十八了,该找婆家了,要是连衣服都不会做,以后可怎么办?”

赵母对于自家女儿不会做衣服这事,真是愁的睡不着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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