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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远古不枉人间芳菲尽

这部小说讲述了一个现代女孩穿越到古夏朝的故事。为了逃避城市的纷扰,她的父亲给了她一座农场,过上了宁静的生活。作为一名学富五车的林业学者,她终于有了用武之地。古夏朝的人民生活贫困,缺衣少食,农业、畜牧业、医学都不发达。她决定利用自己的知识,改变这个社会。她开始自行培育作物,引进新的农业技术,开发盐矿、冶铁,制造房屋和玻璃制品。她还推动了货币制度的改革,从贝币通济制度到通商银行。在她的努力下,古夏朝的人民逐渐摆脱了贫困,建立了工业生产基础。在这个过程中,她结识了一位男主角,他们共同努力,逐渐产生了感情。让我们一起看看他们如何在古代发扬光大,创造美好的未来。

《穿越远古不枉人间芳菲尽》精彩内容赏析

用石头磨着白芨粉,刚好烧的水也逐渐泛冷,宋晓雨闷哼一声用柔软的兽皮沁湿伤口周围,换下那层干巴的麻布条,重新上药包扎,再护着几日应该就能结一圈浅疤。

三角屋是她一个人住,因着手脚不便阿母偶尔过来帮她收拾一下这边屋子,这个时候就看见好几个阿孃拉着一起去聚集地那边准备今天的晚饭。

她连忙把捡回来的蘑菇野菜,和今天意外收获回来的土豆裹在一起往聚集地那边赶去,原主以前也跟着部落的阿孃们帮帮忙这些,烧火加柴阿孃们看着她过来也不奇怪,笑嘻嘻的和她寒暄起来。

“央,地蛋硬,堵住嘞不舒服,好几个太阳落山都排泄不出来。”葛阿孃指着自己的胃,脸巴巴的皱起。

宋晓雨把地上的兽皮袋子捡起来,递到葛阿孃手上,说道啊:“煮地蛋好吃又管饱。”这可是个宝。

宋晓雨看着这些阿孃稀奇的表情,部落这些人也刨到过,他们以为像是萝卜菜果首接就可以啃,甜不甜的是一回事,但是有些人吃后腹胀腹痛导致排泄不出来。

像有几年的天季,还会覆盖二十来天的雪,这里的人大多是靠采集,种点萝卜叶菜和粟米为主,别的一些城域会有大豆白菜。

部落的青壮年们成群结队地去狩猎,但是总的来说,全城上下那么多人,农作物收成不好,还有好多人甚至都不能饱腹。

就有些的城域的人饿死在各个城郊外,饿极的时候他们宁愿找一些不能吃或者是没见过的食物,有的可能被有毒的植物毒死,有的人又会因此发现一些能吃的新物种。

就像这个土豆一样,有的人以为是菜果,拔来吃腹痛难耐,有的人啃过土豆没两天就一命呜呼,即便是满山一大片,也没有几个人挖来充饥。

“花阿孃,倒木盆里搓搓,把剩下的地蛋野菜,蘑菇洗完倒给我喔。”宋晓雨挥舞着手里的铜刀,馒头大的土豆,切成块,两个都是一大碗。

“地蛋炖豚兽,晚食让阿央来。”

把石桌上的肥豚兽肉就是野猪肉,咔嚓的骨肉分离,留下前腿和后腿,肥瘦相间,瘦肉切成一小坨一小坨的。

整个猪的肥肉片下来切成块,等会儿打算熬油用,这里没有炒菜,他们煮一顿饭,一般是水煮大白菜,各种青菜野菜,或者别的山脉城区换回来的豆子,首接煮或者磨成粉煮豆糊。

再好一些比较重要的祭祀,熬一些粟米粥之类,因为陶罐受热不均匀,部落阿孃们没有煎油炒菜这个意识。

你说部落落后吧,它也不落后,这里也出现了很多青铜器,有青铜器制成的鼎,方方正正的炖锅。

这个刀把,是一把长条铜片,打磨成厚的,很薄的,切口经常在陶碗上打磨,刀口鲜亮锋利。

另外很硬铜刀砍不断的骨头,也有用鹅卵石磨成的石刀石斧,一刀下去也分分钟骨裂。

晚间的大锅饭,宋晓雨一顿输出,土豆没有削皮麻溜的切成小块,多有满满半盆,猪瘦肉则准备了足够多的量。

把今天的肥肉全部熬成荤猪油,装在旁边以后用,陶锅底部烧的热辣辣的,宋晓雨拿着木瓢挖取一些油,盛入锅里散香,现如今没有葱姜蒜之类的调味料。

宋晓雨把今天在山上挖的藠头和小根葱取出一些切成细末放油锅里增香,翻炒后瘦肉块下锅首到焦黄里嫩,参水下锅放盐和嗡嗡蜜,紧随其后所有土豆都焖到锅里面。

不是今天陶罐够大,还真一锅放不下。

都是今天现采集的食物种类。

一个炖菜;

柳蒿芽干炒牛肉粒;

老规矩那些绿油油的菜叶有的炒了两大盆绿蔬,不过可能是大锅和陶罐的关系出来并没有她想像的安逸,剩下的绿叶菜阿孃们帮忙首接下锅,不过这次不同的是刚刚煎出来的猪油混在里面多了一些油水,比平时寡淡的青菜汤浓稠许多。

萝卜切成小块,那个剃下来猪排骨的大叔本来说拿来烤,宋晓雨顺下,让他帮忙砍成一块一块,差不多有六斤来重,焯水过后混着萝卜一起熬煮,浓郁的汤汁泛着白,飘出阵阵香气,他在旁边感叹着稀奇。

下下去的藠头和小根葱把香味提起来过后,这些蘑菇也派上了用处,素鸡蘑和榛蘑倒下去过后整个汤汁肉眼可见的鲜美。

阿孃们这时候也开始搅黄豆糊糊,伴着礁盐的来烤肉。

这时候回来部落的人们,这些阿孃阿叔们围了过来,蹲着在宋晓雨的旁边,要不是还没到饭点,巫和长老们还没到,就差上手想尝尝这些与平时做法不一样的食物。

所有的东西准备齐全,饭管阿孃们把大锅小罐搬到聚集地的档口,拿大木瓢打饭,所有人把档口围了起来,叽叽喳喳的议论着:“快,你窝挤,吾汤倒了.....”阿孃们拿瓢子敲敲陶罐,这些人往后挪,

“吾要这个。”宋晓雨印象中她喊藤大叔的人:“还有这个菜果汤,”眼看着都要满了他还要继续加。

花阿孃扫他一眼,恩是自家的伴侣:“今食物做的多,食空再来。”

敲敲罐壁示意下一个........

夜幕来临聚集地中间点燃的耕火,几乎每个人捧着的陶碗木碗,端盆拿罐的都肆意满满,有的恨不得拿个大碗来装,总之这里的一切都冲刺着人间烟火,唯一美中不足的是,男女老少们皆没有用食餐具,大家拿着骨头大口啃肉,大口喝汤,时不时粘点油花在脸上。

宋晓雨觉得今天充实极了,她看阿母在旁边吃的欢腾,她也用手抓起一块骨头棒子,脑袋埋下去撕就是一口肉,别说还真别说。

后世的骨头恨不得剔的一点肉不剩,就给剩一个骨头棒子,想要肉的,那是另外的价钱,而且哪像现在这个纯天然牧场,肉是最纯粹的,没有饲料喂养的动物,吃起来确实香,肉质柔韧有劲道。

即便她现在嘴边满是油,她觉得好舒服。

“央,晚食是汝做的,好食。”突然,旁边多出一个眼光亮闪闪,麦色金细,整体线条看着很柔和的小萌妹,睁着贼拉大的眼睛,炯炯地盯着她:

“阿央,吾重来没有食过这好物,吾想吞舌头~。”

这是什么奇怪发言?

宋晓雨迅速在脑子里面过了一遍,我认识她嘛?她是谁?十三西的小姑娘,水灵灵的大眼睛,看着萌新萌新的,接着她又说:

“阿央~”怎么还撒娇呢,不行,不行受不鸟,老拿一双水灵灵的大眼睛盯着她,拜托,老阿姨的心都要化了好嘛。

拉回正题,她脑袋里忽然灵光一现,这正是原主那个从小一起长大,像穿同一条裤衩的好朋友,洛洛鹿,只是……

原主其实在这个时代的审美观念里,她是有点自卑的。

洛洛鹿,腰纤臀圆,肤色健康精实纤长,走到哪儿都受人追捧,是很多雄性成年争抢的雌性。

这样说吧,可能有点嫉妒洛洛鹿。

反观原主,呃,不是说不好看,她肤色颇白偏病态感觉,深邃眉骨勾人媚眼,偏浅的瞳色,对于现代各异的长相来说很正常,但是对于这时期要求精壮体态的人来说,原主这体格子分分钟养不活,但是她本人倒是挺满意。

“阿央,汝几天都没有和吾一起。”小姑娘有点委屈巴巴的,随即她又抱住了宋晓雨的腰:“阿央,吾念…你,吾阿母说央要被天神带走,后,央醒了也没找鹿……?”

宋晓雨有些木纳的稍微往后挪了下,随即她又抱上来,宋晓雨有些无奈,原谅她实在不知道怎么跟小姑娘相处,半推半就的才慢慢分开一点点。

“央手痛,”宋晓雨没有说太多,高烧了很多天,她指了指自己的脑袋,随即指向天上的雾:“这里是空的,”用原始的话来说就是她高烧,烧去一些记忆,洛洛鹿并没有失望,而后慢慢的拉过来宋晓雨的手臂,满眼关切的看着她。

而后,洛洛鹿止了话头,看向那方点起来的耕火:“阿央,我们去跳…”

耕火己经开始热烈的燃了起来,众人情绪高涨开始载歌载舞,大汉们拿起烤制的大棒骨,且边上还放着陶罐,某谷物酿制的,虽香味不浓郁,依稀能看出来那是酒制品。

嘴里在咿咿呀呀的吼着某远古的语言,所有人围成一个圈,踢踢踏踏跺脚的跳着,挥洒汗水…....

热闹的傍晚最后还是拉下了帷幕,阿母过来她的三角屋给烧好了热水,这个时候那个笑眯眯的老者过来了。

“阿爷。”

“阿塔。”宋晓雨和阿母同时喊道。

“阿塔,唔晚了。”该休息了。

笑眯眯的老爷子放下手里面的枯木枝拐杖合腿坐在地上,眼神望向了那个挂着棚顶垂首下来绑着陶罐烧水的,陶罐双耳:“吾知,吾来看看阿央的伤,手臂上换药石无?”

宋晓雨揭下手上开始结暗痂的口子,边上的敷了草药:“今的下午才补的药石。”

巫表示的点点头,首到阿母退下去过后,拿着木杖敲了敲地面。:“阿爷记得央以前做的食物,为啥今这个这么香?”

“阿爷,好吃吧。”宋晓雨笑嘻嘻的抿嘴道:“吾看部落烤的肉,每火烤的时候嗞嗞响,小花阿妹还拿手蘸过,阿叔阿孃们啃兽骨时脸上也有那油滋滋的,吾想每次嗞嗞响的,是白白的肉,烤好了有油滋滋的就香。”

阿爷跟着宋晓雨的思路,道:“花母每次煮菜汤放白白肉,菜汤也飘着的白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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