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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个娇妻会种田

《抢个娇妻会种田》讲述了穿越而来的秦千语被山贼吃干抹净之后,不得不面对现实,最终成为了山贼婆子,自称压寨夫人。她从最初的怨愤到最后的融入,一路辅助自家夫君,最终助其成就帝王霸业。小说情节曲折,主角形象鲜明,展现了秦千语从无助到逆袭的成长过程,同时也展现了她与丈夫之间的深情厚谊。寒月西风以其细腻的笔触和丰富的想象力,将一段跨越时空的爱情故事娓娓道来,让读者感受到了历史的沧桑和人性的强大。

《抢个娇妻会种田》精彩内容赏析

“东西都送过去了,特意来跟大爷凛一声。”赵大嫂从那屋里出来,就直接来了议事厅回话。

“哦,姑娘神色如何,可还在哭?”郑大壮听闻,忙问了一句。

“已经没哭了,见送去的东西,也没什么反应,怕姑娘瞧着我碍眼,便退出来了。”

郑大壮听着,也是无奈,闷不吭声的便坐了回去。

赵大嫂瞧着不明所以,这话也没一句的,是让她退下还是留着?也或者再派点什么差事,求助般的抬眼看向一旁的青年男子。

叶墨初接收到这眼神,不由失笑,抬手挥了挥:“你且下去忙你的吧,若有吩咐再叫你来就是。”

“嗳,那我就退下了,大爷若有什么事,直管吩咐即是。”赵松嫂利索的退了出去,才走出门口,便抬头挺胸,眼光四下一扫,瞧着很有些林妈妈的神态气势,其实也没错,她确实是跟着眼地林妈妈学的,听说那林妈妈是那位小姐身边最得用的人,管着后宅不少事务呢,跟她现在在这寨子里的地位很相似,她原本也就是个一般妇人,哪懂得这么多,只慢慢理起事来,才觉得其中的好处,不免就生出些向上的心思,偷偷跟着学起来。

“大爷这是在为着秦小姐的事儿心烦?”叶墨初端了杯茶轻轻抿了口,神态颇为肆意,完全不将对方的烦恼当一回事。

“清平,你跟我说说,这好端端的说着话,怎么说哭就哭起来了,还有那些东西,我都是看着好的挑了些送去,怎么还看不上眼的。”郑大壮烦燥的说道,兴兴头头的从外面紧赶慢赶的回来,不想竟是这么个局面。

叶墨初暗叹一声,眼界不同,你觉得好的东西,放在人家一个官家小姐的眼中,当然不算什么了,好东西人家见得多了,你这点东西,人家看不上眼才叫正常,这话倒是没说出来,毕竟还要给人留面子。

“怕是还没想开,大爷你得多给她点时间。”女儿家的心思?他虽说也算是个心思细腻的人,但之方面接触得也不多啊,问他,他也说不准,不过是本着性情猜测了一二,人家一高高在上的官家小姐,被你劫来山寨里,然后这样那样了,换谁也不乐意啊,见到你这罪魁祸首,没有急吼吼的上来跟你拼命,却只是哭几声,这已经算是斯文得很的了,你还想怎么着?让人家半点不计前嫌,热络的上赶子来跟你亲近,那是花楼的花娘,前提是你还得捧着大把的银子才成。

叶墨初觉得,这样的态度,其实才算是正常的,所以也没太当回事,他是做军师的,自然想的是寨中的大事,这是大爷的家事,他就不好过问太多了,不过看他这愁眉不展的样子,却也不能全然不管。

“还没想开啊,这不都给她时间想了好几天了么?”难不成他下山这么多天,她竟什么也没想过,想想也觉得有这个可能,毕竟人还病着么,他那会儿进屋时,那弱不胜依,坐都坐不稳的样子,可见这身子骨够弱的,这么一想,心思就跑远了,太弱了可不成啊,万有个什么事,这根本就跑不动路,再说了,他还想让她给他生几个儿子呢!

想着想着,脸上便露出些痴痴的笑意来。

叶墨初看着,不由一阵愕然,他家大爷向来是风里来,火里去的性子,现在这样子,这是思春了吧?!

心想,大爷这怕是爱极了那姑娘吧,虽说以前也都是干的抢劫的营生,也有遇上一些漂亮的姑娘,但却从没有往山上劫过一个女子,这一次实属意外,他得到信儿时,也是颇为诧异的,本还想劝劝,若想将寨子做大,此风就不可助长,但又想到大爷是个极有分寸的人,况且也到了成家的年纪,有时候管得太多,难免惹人不喜,他倒也没再提这一茬。

“再多些耐心吧,这姑娘跟别的姑娘不一样。”叶墨初摇了摇头道,他没有成家的心思,对女子的心思也没想去深入了解,但对方是官家小姐,自然就与一般的姑娘不同,多点耐心定是不会错的。

“那行,就再等等。”郑大壮也不是没有耐心的人,小时候在山林里打猎,一趴就是大半个时辰,他耐心是足足的,只是那样千娇百媚的美人儿,只能看看不能动,觉得自己耐心十足的底气,就不那么足了。

叶墨初听着他这话,微微笑了一下,便说起其他事来,儿女私事只不过是调济,寨中的事务,才是大事,关系着一寨人安生立足的根本。

“这次的收获还不错,足够咱们以后大半年之需,我已经立了册子,将一应物品都归置妥当,金银之物留一半,另一半全换成粮食……”细细的将这些用途都说了一遍,他管着账目,自然要将花用与一寨之主说清楚,随后又问了一句:“大爷接下来是怎么打算?”

“这一趟买卖动静闹得有点大,我的意思,最近咱们在寨中避避风头,待安生些,咱们再寻个人家下手,当然,若有路过的,咱们也不能干看着不是。”郑大壮摸着下巴,微眯着眼,声音显得有些冷。

说到正事上头,郑大壮却也自带一副精明相,他这人看着粗,其实也有几分心机的,若非如此,也不能将叶墨初这个,人人都不看好的书生收拢麾下,立起这么一大寨子人来,还让下面的兄弟,个个都对他忠心不二,若真要是个不知数的莽汉,手下那些凶神恶煞也不是吃素的,早被人拉下马来取而代之了,这年头,能进山做匪的,手底下没点真本事,根本就活不下去,以为刀口上舔血的日子,是那么好混的么,就说叶墨初不过一文弱书生,若非有郑大壮护着,早不知成哪里的冤魂了。

“是,一切都听大爷的。”叶墨初拱了拱手说道,帮着理理账目,出出主意这方面,他是十分在行的,但打家劫舍这上头,别说郑大壮,就连山寨中随便一个小头目都比不上,对于自个不在行的这方面,他也是极有自知之明的,从不多插嘴。

要说叶墨初,丘溪县人氏,也是秀才出身,家有良田数百亩,在那一乡之地,也算是数一数二的大户人家了,若日子能这么平平顺顺的过下去,也就没什么好说了,只这叶墨初文采过人,竟把县令公子给比了下去,难免就有了些持才傲物,说话也少了分寸,被那县令公子抓了个把柄,直接给送进了大牢中,家中老父变卖家产拿钱去救,钱落进了县令公子的手里,人却没能救出来,叶父想与人理论,却被乱棒打了出来,伤势过重,气病交加,人也就没挺过去。

这叶墨初在牢中得闻,气恨不已,被割了功名不说,还被发配充军,这几乎就是要他的命,他一个文弱书生,无人关照之下,只怕出了丘溪县的地界,命也就交代了,况且此番已是弄得家破人亡,与县令家已是血海深仇,那县令公子想不到,那位县令大人定是不会留他这个祸患,他也料定自己已是必死无疑了。

却不想郑大壮去牢里救一个兄弟,会顺手把他也给救了出来,这才有他重见天日之时,已是家破人亡,又没了秀才功名,更不敢奢望能县令给告倒,官官相护的多了,他已是个平头百姓,没将人告倒,他就先没命了,也算是走投无路,郑大壮招揽他,他也就应了,在这山寨中安下家来。

要说他这人吧,也真不是吃白饭的,入了这山寨之后,也开始着手料理起寨中事务来,本就是读书人,胸中墨水也足,将个小小的山寨打理得十分不错,让郑大壮很是省心,这慢慢发展起来,当初十来号人,到现在一百多人,男女老少皆有,越来越有过日子的感觉,若非是做的打家劫舍的买卖,不然说这是一个普通的村子也不为过。

叶墨初要的也就是如此,虽说在外面全都是穷凶极恶之人,但在内里,大家都还是和睦的一家子,为此寨中的称呼,也都比较正常,原本都是称郑大壮为大当家的,什么当家不当家,一听就不像是正当人家,所以后来一律都改了,称郑大壮为大爷,后面还有二爷三爷……七爷,至于叶墨初这个军师,他把自己定位于师爷这个位置上,他字清平,大家也就称他一声平爷,虽说当自己是师爷,不若称一声大管家更合适,这满寨子的闲杂事务,全都归他来料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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