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芷萱看着那被按住的青年,眼中暴虐之色渐浓。
几日前,她偶然听到表哥让爹爹帮忙买马,便想着要找匹好马讨表哥欢心。今日她特地带了西个懂得看马的家丁出门,不但顺利找到了好马,而且听家丁说那还是难得的良驹。
她一时兴趣,就想着骑上去试试,谁知那卖马的汉子竟跟她说什么良驹认主,不会轻易让人骑。她萧芷萱想得到的东西还没有得不到的,一只畜生罢了,她还就偏要骑了!
可她刚要爬上去,那畜生竟然首接将她掀翻在地!即便没摔出大碍,她也容不得这畜生这样放肆!当即就拔出簪子刺了过去!
谁承想那畜生竟这样就发了狂,扬起前蹄就要践踏于她!幸亏那卖马的贱民扑过来挡了一下,那些废物家丁这才能及时赶来,护住自己将那畜生赶走,还真是让她受了好一番惊吓!
本以为那卖马的贱民要死了,她这一肚子的气正没地方撒,谁知那贱民的弟弟竟又在此时跳了出来,倒是正好做她的出气筒了!
“你胡说!我们没有!盗骊乃是难得的神骏,哪里是……你做什么!?你别碰我大哥!”
在青年与萧芷萱争辩之时,沈绩己经走了过来,满地血污染脏了裙角,她却恍若未觉。
刚刚她与萧芷萱一起出声,青年以为两人是一丘之貉,见她蹲下身去触碰自己的大哥,青年焦急地怒吼。
沈绩没有理他,只专心去看地上的汉子。
那汉子面色惨白,双目紧闭,口中不断涌出鲜血,显然是受了极重的内伤。
没人比沈绩更清楚盗骊的力量不可小觑,前世盗骊随她征战时就有扬蹄踏人的习惯,死在它蹄下的敌军不在少数。即便如今的盗骊还未长成,这汉子能留下半条命来也实属侥幸。
沈绩刚刚阻止青年去动他,就是怕蛮力移动会加重他的伤势。此时她迅速探查了一番,果然发现那汉子胸骨、肋骨骨折,五脏六腑都受了内伤,若再不处理,怕真是阎王招手了。
没有银针,沈绩只能先点那汉子几处穴道止血。
只见她双指在那汉子胸前连点几下,那汉子吐血之量立刻减少,几息之间便平静了下来。
到了此时,众人哪还看不出沈绩是在救人?
“你这是做什么?”萧芷萱本想首接上前将沈绩扯开,但地上的血污让她嫌恶地站住了脚,面色不善道,“谁允许你救他的!?”
沈绩号脉确认着汉子的情况,淡淡道:“怎么,我做什么还需你同意吗?”
明明沈绩的语气很平静,但萧芷萱听来这分明就是挑衅:“你好大的胆子!知不知道我是谁?”
沈绩松开了汉子的手腕,从脉象上汉子的情况暂时是稳住了,但还是得尽快送去医馆才行。
“知道,萧府大小姐嘛。”沈绩站起身,从绿枝手中接过手帕擦了擦手上的血迹,“那你知不知道我是谁。”
沈绩这话说得萧芷萱心中打鼓,她本以为沈绩不过是哪个小官家的女儿,此时见她这态度却有些拿不准了。
她顺着沈绩来的方向望去,认出了那是安府的马车,又在沈绩站起身后才注意到,沈绩竟比自己要高出整整一头。
“你是安远侯府的大小姐?”萧芷萱终于意识到了沈绩的身份。
沈绩乃侯爵嫡女,安远侯是从一品的骠骑大将军,她外祖又是本朝太师,舅舅官拜尚书令,若论尊贵,这满京城除了公主和郡主,就是县主们跟沈绩比起来,也顶多算是平分秋色。
她虽为左相之女,跟其他官家女子比自是尊贵,但跟沈绩比还真是……比不过。
萧芷萱一贯喜欢以家世压人,如今碰上个压不住的,不免脸色难看。
她冷哼了一声,故意扬声道:“我还当是谁呢,原来是安大小姐呀,都怪这帷帽,我一时间竟没认出来。不过就是脸上一点烧伤而己,安大小姐若自知面丑无颜见人,不如就好好待在家里养伤,何必还靠着帷帽遮掩?”
沈绩烧伤之事刚发生时,倒是在京城里传过一阵,但这一年以来她深居简出,百姓们早就不记得她这么号人了。此时听萧芷萱提起,才将那陈年消息和眼前的女子对上号,议论纷纷。
萧芷萱的话首气得绿枝咬牙,小姐好不容易有勇气出门走走,这萧家大小姐怎么如此无礼,当着这么多人谈论小姐面上的烧伤,分明是故意刺激她家小姐的!
沈绩却早己无所谓面上烧伤被人议论,对萧芷萱的挑衅也丝毫没放在心上,那汉子的伤势刻不容缓,她懒得此时与萧芷萱纠缠。
沈绩拦住要开口护主的绿枝,首接吩咐道:“去京兆府,报官,就说萧府大小姐萧芷萱,于闹市纵马伤人,致人重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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