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编辑:2024-08-02 17:16:19
主角林风的小说名字叫《重生后,带着萌娃一起修仙》,作者海风吹拂,主要内容:主角林风因意外重生,带着一对萌娃开始修仙之旅。在修仙的过程中,他遇到了各种挑战和困难,但凭借着坚强的意志和聪明的头脑,他成功克服了种种障碍,不断成长和进步。同时,他与萌娃之间的亲情也在修仙的过程中得到了深化,成为彼此最坚强的后盾。这是一部充满感动和温情的故事,让人不禁为主角的勇气和坚持所感动。
二十分钟后,终点站到了。
林风整理了一下担子,挑起孩子和几个蛇皮袋准备下车。
“大哥,你挑这么多的东西这是要去哪里?要不我替你叫一辆三轮车吧。”
红衣女孩儿追了上来,于心不忍地询问了一句。
“去农贸市场,就几步路的事情。”
林风淡然应了一句。
没有再多看女孩儿一眼。
自古红颜多祸水。
他对这种长相出众,招蜂惹蝶的女人,并没有太多的好感。
刚才在车上,压根儿就没有打算英雄救美。
只不过那几个没长眼睛的小混混准备动他的孩子,这才出手给点教训而己。
多余的感谢就没有必要了。
他不领情。
“真是一个怪人。”
红衣女孩儿小声嘟囔了一句。
望着林风桀骜不驯的背影,摇了摇头。
这和她认识的男人有很大的不同。
看得出来,是一个有故事的男人。
而且特别有担当和爱心。
红衣女孩儿决定跟过去农贸市场去看一看。
据她所知,大年初一,没有几个人会出门买菜。
林风挑了这么大一担山货,想要顺利卖出去,可能会有点儿难度。
她对林风是真的很感激。
刚才在车上,如果没有他出手,几个小混混肯定会对她动手动脚,指不定会出大事。
林风挑着孩子和野猪肉,穿过几条小巷,很快来到了县城最大的农贸市场。
只不过,菜市场里空荡荡的。
一个人都没有。
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林风皱了皱眉头,努力搜索了一下大脑里兼容的记忆。
呈现出来的记忆是春节前农贸市场挤得水泄不通,所有的东西统统上涨了不少。
难道记忆有误?
狗日的二流子,脑子里都究竟装些什么乱七八糟的玩意儿。
太他妈不靠谱了!
大年初一,害老子白跑一趟。
林风只好把担子卸下来,伸手揉了揉乐乐的脑袋瓜,心里有些发愁。
刚才走到大街上,路边所有的商铺都己经关门歇业。
菜市场里也没有半个人。
这么多的野猪肉,难不成还得原封不动的挑回去?
即便挑担子的时候,对他而言也是一种修炼。
可是,孩子们还眼巴巴的等着他买了野猪肉一起吃大餐,再添几套新衣服。
“爸爸,这里没有人.....”
乐乐弱弱的提醒了一句。
她跟张婶去镇上赶集的时候,看见满大街都是人。
这个地方冷冷清清的,一个人都没有,怎么可能卖得掉猪肉。
是啊。
乐乐说得没有错。
菜市场没有顾客,这么多的野猪肉怎么可能卖得掉呢?
失算了。
怪只怪那废物的记忆误导了他。
难怪能穷成这副德性。
脑子里连点基本的生活常识都没有,不穷才怪。
林风又忍不住嫌弃自己的这副皮囊。
恨不得狠狠揍自己一顿。
“大哥......菜市场一般要等到大年初五才会有人过来买菜......”
红衣女孩儿,突然来到了林风跟前。
冲着他嫣然一笑道。
她刚才听林风说去农贸市场,心里就觉得很纳闷。
有些不放心,这才跟了过来。
看得出来,林风是第一次来县城卖东西,可能不知道春节期间农贸市场没有人买菜。
“大年初五才开张?那岂不是要再等西天时间?”
林风挠头问道。
西天后,野猪肉肯定不新鲜了,怎么可能卖得掉。
环顾农贸市场西周。
只有马路对面有一个像样的小区。
那里的房子全是新建的,看起来像是有钱人住的地方。
要不,去小区门口吆喝几嗓子?
看看住在里面的有钱人,有没有兴趣买点野猪肉?
林风大脑灵光乍现,倒是有了主意。
“那我去马路对面的小区门口试一试,这可是新鲜的野猪肉,可遇不可求的,相信有人会识货。”
林风承认红衣女孩儿提供的信息有点价值。
他决定换个地。
树挪死,人挪活。
不管身处哪个世界,有些道理是互通的。
林风系好了蛇皮袋,决定挑去马路对面的小区门口摆卖。
红衣女孩儿笑了起来,不得不再提醒一句。
“大哥,马路对面小区里住的是县里的公务员,你在他们家门口摆摊卖猪肉,不怕被人没收了这些野猪肉?”
“没收?还有这档子事?”
林风的确没有想这么多。
“大哥,我知道你是个好人,要不我帮你问一问省城的同学,他家开了间野味大酒楼,需要一些野味。”
红衣女孩儿掏出手机,拔了个电话。
聊了一通后,显得有些失望。
“不好意思,我同学的酒楼最多只能买五十斤野猪肉,要不我再帮你问问县城的朋友......”
“只要五十斤?还得送去省城?”
林风一听,显得有些犹豫。
想了想,觉得能卖一点算一点。
而且红衣女孩儿帮他开出的价格也算公道,一斤二十块,五十斤也有一千块。
现在家里都快解不开锅了。
他急需要这笔钱。
考虑了一番之后,林风决定送货去省城。
指不定在省城还能找个菜市场,就能够把这些野猪肉全卖了。
反正孩子们也没有去过省城,带去一起见见世面,未尝不可。
“你把地址给我,我现在就搭车去省城。”
林风想了想,决定把握住这个机会。
他从心底里,对红衣女孩儿的印象也彻底改观。
不能把女人一杆子打死。
毕竟这个世界上,还是有不少的好女人。
比如他的师娘和小师妹,就是仙界最好的女子。
“你不用送去省城,由我来付款,走汽运发货就行了,只需要买张货票,我同学在省城提货,他会把钱转回给我的。”
红衣女孩儿笑了笑,掏出钱包,取出一千块钱,递给了林风。
额?
这操作确实不错。
果然是办法总比困难多。
林风越发觉得红衣女孩儿外表和内心一样漂亮。
这是一个表里如一的好女孩儿。
他也不能亏待了她。
翻开蛇皮袋,挑出一块最好的野猪肉,取出秤杆称了称,一共有52斤。
“多余的两斤,不用切了,送给你同学打牙祭。”
林风爽快地将装着野猪肉的蛇皮袋子放在了红衣女孩儿的脚边,再送了她一只猪脚。
他觉得这个姑娘远比汪寡妇更配拥有一只猪脚。
“大哥,这猪脚我可不能要你的,只不过你得你帮我把这猪肉送去车站吧,我真拎不动。”
红衣女孩儿看着脚边这么脏的蛇皮袋子,有些为难。
“哎呀,大意了,大意了,我现在就送去汽车站。”
林风拍了拍脑门,咧嘴笑了起来。
挑起担子,重新回到车站。
红衣女孩儿来到省城专线大巴前,找到司机办理货物托运的业务。
司机听说托运的是刚猎杀的野猪肉时,眼睛一亮。
他跑完这一趟,就要换班回家放年假。
如果能给父母和老丈人各捎一块野猪肉,可是不错的年礼。
司机探出车窗,朝着林风招手询问道:“喂,老乡,你还有野猪肉卖吗,给我也来几十斤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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