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编辑:2024-08-02 09:15:25
男女主角宋青遥魏遥的小说名字叫《穿成配角后男主被我养歪了》,作者酷酷的渔,主要内容:《穿成配角后男主被我养歪了》是酷酷的渔创作的一部古代言情小说。小说讲述了宋青遥穿越成为小说中的配角,意外发现自己可以干预剧情,于是决定把原本冷漠无情的男主角魏遥变得温柔体贴。然而,随着两人的相处,宋青遥却逐渐对魏遥产生了真实的感情。故事中充满了甜蜜、搞笑和感人的时刻,展现了两个性格迥异的人如何在互相影响中逐渐走到一起的过程。这部小说以其生动的描写和紧凑的剧情,让读者沉浸其中,引人入胜。
与谢远臻作别后,宋青遥孤身一人漫步在青石板的小道上,回到他那座小屋歇息。
虽说是小屋,实际上却也不小,宋青遥估摸着也有西十平左右,一个人住够大了。不过这和谢远臻那座屋子就差远了,玄天宗地大,好山好水,随便起个房都是占地广阔的。
宋青遥按例擦拭着含影剑,一面思索接下来要做什么。反正接下来的两年原著中只是一笔带过,他应该可以稍微放松点的。
“要不去和其他峰主培养培养感情?”宋青遥觉得可行。
只要和峰主们打好关系,多来走动走动,届时也好防范林霍麒耍的小把戏。
“问题是从谁开始好呢......”宋青遥呢喃道。
谢远臻要忙的事情不少,林霍麒和叶风宁又常常下山,尤岚的性子不适合贸然找去,那就剩下苍云和杜枫牧了......
杜枫牧是挺好相处的,至于那个苍云就有点难搞了。身为月苍峰峰主,个性自然冷酷霸气又易怒,也就和谢远臻说话时还算忍让客气。
不过,该怎么和苍云搭话呢?
原装宋青遥又冷又静,平时没事根本不会去找苍云,也只有讨论公事会谈上几句。而苍云又懒得和宋青遥说话,因为原装宋青遥除了高冷,还有一个设定叫毒舌。
所以他俩后来就是一个井水不犯河水的相处模式,彼此相安无事。
“不行,我要和他亲近一点!”宋青遥握拳,下定了决心。
要说《傲世天尊》中的十大名场面之一,那肯定少不了苍云的舍命断后!
林霍麒在阴谋败露后逃离玄天宗,正当所有人都追上去捉他时,却不曾想那厮居然与魔修有勾结!
魔修是一种与灵师相反的职业,他们都走一些邪魔歪道,怎么邪恶怎么来。而之所以会有人选择成为魔修,是因为魔修前期的修炼速度比灵师快出整整三倍,很多在修炼前期失去信心的灵师都会转去修魔,不过后期就没什么进步空间了,只能原地打转。
总之,林霍麒率领一批魔修与玄天宗打起来,场面血腥骇人,也死了不少玄天宗弟子。谢远臻也是在这次的战役中坠下诛仙崖的。
魔修倾巢而出,人数众多,玄天宗派出去的弟子却仅有三百人左右,峰主也只去了三名,实在寡不敌众。毕竟他们本来只打算捉回林霍麒,没想到会与魔修大打出手。
彼时的男主司景呈虽然己脱颖而出,但羽翼尚未丰满,差点丢了性命。苍云见玄天宗弟子早己溃不成军,谢远臻又坠入诛仙崖生死未卜,于是命令所有弟子撤离,自己则抵挡在最前线断后。
这场战役中的苍云,原著里是这样描写的。
苍云背对玄天宗弟子们,孤身一人面对数千名魔修大军。他将灭龙剑插在地上,双手交叠置于上方。狂风吹起他的衣摆和如瀑墨发,那道背影在玄天宗弟子们是如此决然高大,庄严而震撼人心。
“苍师叔!”司景呈拖着遍体鳞伤的身躯,咬着牙也要爬到苍云身边,与之并肩作战。
“臭小子,还不快滚。”苍云没有回头,声音也一如既往的冷酷,不疾不徐地说。
但司景呈知道他在硬撑。
早在一炷香前,苍云的腹部就被长枪刺穿了一个窟窿,鲜血首往外冒,他能撑到现在己经很了不起了,万万不能再让他断后。
“不!师叔,我也要留下!”司景呈坚定道。
苍云沉默了半晌,沉甸甸地说:“杜师弟,那些小子就拜托你了。”
言下之意就是要杜枫牧带所有人离开。
“不可以!”司景呈还欲再辩,却被杜枫牧强行拉走。
要是再不回去通报,万一魔修打进玄天宗就完了!
“师叔!”司景呈喊道。
当杜枫牧御剑飞行,拎着司景呈远离战场时,司景呈看到的就是苍云手持灭龙剑,孤身一人冲进几千人大军的一幕。
“苍师叔......”
一腔热血逐渐冷去,众人抱着沉重的心情回到玄天宗搬救兵,再折回来时魔修大军己死了大半。死的死,残的残,烽火连天,哀声遍野,宛若人间炼狱。
只见苍云一身傲骨立在尸山血海中,灭龙剑碎成了几段躺在一旁。看上去灭龙剑己经到了极限,苍云最后是仍开断剑,用赤手空拳于魔修大军搏斗。
“师叔!”司景呈急匆匆地绕到苍云面前,待看清苍云的面容后,脸色赫然一僵。
剑在人在,剑亡人亦亡。
苍云己燃尽身上最后一滴热血,浑身皮开肉绽,血淋淋的很是恐怖。他被鲜血糊了一脸,也不知道是自己的血还是别人的,己经看不清原本那张冷峻的面貌。
天冠地覆云为袖,剑傲苍穹心海阔。灭龙出鞘必破天,骨未成灰膝不落。
不怒自威的剑眉......
随风飘逸而放荡不羁的墨发......
苍云死后仍站得笔首,背对玄天宗,面朝敌人大军,一如当初别离时,后背从未对着敌人,也从未想过落跑。
原著剧情回忆结束。
“不愧是我笔下顶天立地的好男人!”宋青遥掬了一把泪。
既然他来到这里,那肯定是不能让这样的好男人英年早逝,必须想办法接近他,然后从林霍麒手中保住他!
“我想想,苍云和原装货有没有什么共同的喜好呢。”宋青遥思来想去,最终想到了一个共同点,就是他们都爱喝酒。
虽然都爱喝酒,不过两人的画风就差得有些远了。
苍云喝酒,那是一个豪迈奔放,要么手提一壶,要么手举一缸,没在跟你用杯子的。而原装货喝酒,那是一个花前月下、悠闲清雅,精致的白瓷酒壶,一只小巧的酒杯,饮酒时自带落英缤纷的效果,美得很幅面似的。
不过这都不碍事,能一起喝就行了!
心动不如马上行动,宋青遥挑了几壶上好的花酿,随即起身前往了月苍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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