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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小穿成主角,而我却是反派?

《穿书之爱在反派路上》是一部轻松向甜文小说。故事讲述了盛翊廷和他的发小程欢一起穿越到书中的世界。然而,他们的命运却截然不同。程欢成为了拥有无数妹子追求的金手指主角,而盛翊廷却成为了弱智反派,每次都被万剑穿心而死。盛翊廷决定不再死去,于是他决定抱住发小的大腿,希望能够活下去。然而,他却发现程欢对那些妹子们毫不感兴趣,而且还说自己喜欢的人一直都是盛翊廷。盛翊廷对此感到震惊和愤怒,他不敢相信自己的发小竟然对自己有着单相思之情。这段奇特的关系将如何发展呢?故事中充满了欢乐和甜蜜,让人心情愉悦。

《发小穿成主角,而我却是反派?》精彩内容赏析

在盛翊廷的努力下,湖心谷好歹是有点“政通人和百废俱兴”的样子了。

盛翊廷放下心来,就打算跟着程欢回碧云宗去了。临行前的日子里,他除了忙着修炼,也忙着在无心的宝库里到处挑挑拣拣。

他把原身的藏书、功法什么的好东西都拾掇拾掇放到储物戒里揣走了,原身有个地下室专门存放各种各样收集来的兵器,盛翊廷挑来挑去,选了把趁手的名为“共情”的长剑作为佩剑。

之后他把所有的事都交给了秋月打理,又塞给了秋月很多张传音符,告诉秋月有解决不了的事就传音给他。

一切就绪后,他和程欢告别了谷内一众妖类,离开了湖心谷。

“唉唉,我记得小说里我好像是个人类和梅花妖的混血,你们那儿的人会不会看出我有妖的血脉啊?”

程欢有这个世界的记忆,略一思索,道:“一般不会有人看出来。但要是想进入宗门的话,你只能以我随从的身份。”

盛翊廷的眼睛亮晶晶,如果有尾巴,盛翊廷此刻一定把它摇的像一朵花了:“没关系,给主角大大当随从是我的荣幸。”

原身会的东西程欢基本都会,只是熟不熟练的问题,但盛翊廷就没那么幸运了。

他虽然有金丹期的修为,但没有原身记忆的他什么都得现学,碧云宗离湖心谷很远,还没学会御剑的盛翊廷只能又眼巴巴地把乞求的目光投向了程欢。

撒娇卖萌装可怜很可耻!——但耐不住它有用啊!

程欢召出佩剑寒霜,让盛翊廷站上去。

寒霜离地面二十厘米的地方漂浮着,周身散发出淡蓝的剑光。盛翊廷小心翼翼迈了上去,说:“解意哥哥,我踩你的剑,你的剑会不会生气啊——”

不知道是不是寒霜听见了他的话,盛翊廷突然觉得脚下不稳,歪歪扭扭就要摔下来,程欢赶紧飞身上剑,在盛翊廷身后稳稳托住了他。

有恃无恐的盛翊廷顺嘴嘟囔道:“好可怕啊你的剑,不像我只会心疼哥哥~”

程欢:“我不敢想如果寒霜有剑灵会怎么对你。”

盛翊廷能屈能伸双手合十:“对不起对不起,寒霜哥哥我说着玩的。”

程欢垂了垂眼睛,没等盛翊廷调整好姿势,就掐诀催动寒霜御空而起。盛翊廷吓了一跳,手足无措中转身一把抱住了程欢的腰。

“靠靠靠!!程欢你可要飞稳啊!这这可没有安全措施啊!”

“知道了,不会出事的。”

他们离开后,远处的桃花树后慢慢绕出来一位少女,正是不放心谷主大人的秋月。

秋月睁着一双毫无感情的冷漠双眼默默目送两人远去,内心挣扎了半天,自言自语道:“看来熙洛说的对,谷主大人和他的关系果然不简单……”

再说那边的盛翊廷浑身僵硬,胆战心惊地把脸缩在程欢的衣襟处,也顾不得去欣赏沿途的风景了,毕竟御剑可比那些游乐园里的惊险项目要刺激恐怖多了。

等到程欢飞稳后,盛翊廷壮着胆子朝旁边瞄了瞄,立马被高空的景色惊艳了一把,霜寒的剑气隔绝了寒风,盛翊廷觉得他仿若来到了西游记里的天庭一般,脚下不时掠过淡淡的云雾,脚底的山川河流一览无余,像一幅恢宏瑰丽的画卷。

他又管不住嘴了:“程欢,你说我们这也算是高考后的旅游散心了吧?”

“不过你再也等不到查成绩的那天了。”

盛翊廷悲愤道:“真是啊!我努力了那么久,至少等我看看自己的成绩,再让我穿越啊!”

“你肯定考得很好的。”

“嗯嗯那是必然——不过如果不穿越的话,我就己经噶了。而且现在我的近视好像也不治而愈了。”

盛翊廷思维跳跃,不一会儿又开始纠结别的问题了:“程欢,你身高怎么比我高半头?”

程欢无奈地说:“我在原先世界也比你高半头。”

“我近视都治好了,身高加点又咋了?反派就该有反派的样子,比主角矮像什么话!我抗议!一千万个抗议!”

……

盛翊廷絮絮叨叨了一路,不知道飞了多久,两人才到达了碧云宗。盛翊廷从寒霜剑上下来时双腿都软了,得程欢搀着才能走两步。

为了避免凡人误入,碧云宗设置了云雾结界,普通人是进入不到云雾中的。

程欢牵着盛翊廷穿过云雾进入宗门后,二人眼前的景色便豁然开朗起来,群山林立,竟各有不同景色,有的红林尽染,有的白雪皑皑,有的绿意葱茏。依稀可看见上面古色古香的建筑。

群山环绕着的是极为广阔的一片平地,建了一些布局漂亮的塔楼。其中还有一座恢宏的建筑,挂着一个牌匾,上书执事阁二字。

盛翊廷想成为程欢的随从自由进出碧云宗,就先要在执事阁进行登记。奇怪的是登记并没有受到什么阻碍,那负责登记的弟子一看是程欢,连问都没问就登入了盛翊廷的名字。

盛翊廷想,这大概就是主角光环吧。

出了执事阁,盛翊廷凑近程欢小声哔哔:“我现在修为比你高,让我这个大佬给你小子当随从,你赚大了。”

“那我真是不胜荣幸。”

碧云宗是小说里设定的第一大宗门,主角和为反派所觊觎的主角他师姐都是宗门内修道峰峰主江月的弟子。

修道峰峰主江月,作为整个宗门的门面担当之一,花容月貌且修为了得,属于是好看的人里最能打的,能打的人里最好看的。

无数人想拜入她的门下,可她收徒讲求缘分,缘分不到就是天之骄子来了她也不收。

原书中,程欢和是西年前被外出的江月一起从妖兽爪子下救下的,江月自认为缘分到了,而且见他二人天资聪颖根骨极佳,就一起收为了徒弟。

人家两位是师姐弟,一起患过难,又朝夕相伴的,简首天造地设。对比之下,无心凑上去简首毫无竞争力。

无心你糊涂哇!

程欢带着盛翊廷回了修道峰,他的住处在山腰偏隅处,屋舍为林立的修竹所遮掩,倒符合小说中程欢闷声干大事扮猪吃老虎的风格。

但巧的是,这也是盛翊廷喜静的发小程欢所喜欢的风格。

把盛翊廷带到到自己的住处后,程欢简单把床铺收拾了一下,然后对盛翊廷说:“你今晚暂且和我挤一挤,明天我再找人添张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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