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21:重启大明在线阅读

1621:重启大明

《1621:重启大明》是一部穿越小说,故事发生在万历二十三年的蓟镇兵变之后。戚家军覆灭后,二十年后的后金崛起,使得辽东岌岌可危。来自21世纪的决定重塑历史,与大明的忠臣义士和其他穿越者携手合作,扶持大明。然而,当理念冲突到来时,背叛和血腥的战斗让认识到,他所依靠的只能是穷苦的人民。他明白回到古代,如果只是成为皇帝,那对华夏没有任何意义。这部小说融合了穿越、微种田、热血和架空历史的元素,没有系统的加持。《1621:重启大明》是作者愿我笔如刀创作的一部男频小说。

《1621:重启大明》精彩内容赏析

一边继续说着自己都不懂的鸟语,一边观察着眼前三人的神情。

确定了眼前这些人根本不懂满语后,不禁嚣张地笑了起来。

三人见大笑,也纷纷尴尬地赔着笑脸。

突然抬手在几案用力。

“你们地,去偷袭,帮大汗地打明军。复州地,包衣阿哈,先给你们分,将来,抬旗,封王!”

一时兴起,又重复了好几遍。

这三人逐渐明白了过来,各自喜上眉梢。

觉得眼前这个不怎么会说汉语的“主子”,一定是个女真大人物,居然能随便就抬旗封王。

贼兵们互相交换了一个眼神,兴奋之情溢于言表。

只要跟着眼前之人,将来一定都有光明的未来。

帐外。

土堡的劳军队伍一路吹拉弹唱,来到了营门。

贼兵们从来没有见过那么开心出来劳军的泥腿子,竟一时间不知如何是好。

这时孙二七从一旁角落现身,快步走到了车队前朝乱兵们作揖:

“各位壮士!我家老爷念及诸位戍边辛苦,特意备了些酒菜,诸位尽情吃喝,尽情吃喝,吃不了兜着走啊!”

说罢他指挥着车队,在营盘里布置起了宴席。

聚集的土匪乱兵顿时安静了一会儿,随即欢呼起来,脸上洋溢着阳光的笑容。

一张张折叠的八仙桌和椅子被支棱了起来,有意无意地堵住围成了一个圆形。

青壮们又将一袋袋面粉搬进了孙二七选好的一处空帐篷。

待布置好了会场,独轮车上的厚被子被一把掀开。

一股热气升腾起来,空气中立马充盈了咸肉汤和炸馒头的香味。

贼兵们聚集在长生岛,没料到偌大的岛屿竟只有一个村庄,抢都没地方抢。

又值正月里苦寒,随身携带的物资很快消耗殆尽,己经饥一顿饱一顿地过活了许多时日。

见到眼前的盛宴,各个如饿虎扑食,一时杯盘狼藉。

一众青壮们侍立两侧,拿着空碗卖力招呼着。

如农家喂猪一般,不断有营帐内外的散兵游勇闻着香味加入宴席。

不多时,大营帐的帘幕被撩开。

和几个匪首勾肩搭背地走了出来,脸上同样欢声笑语。

孙二七略微思索了片刻,立刻冲上前去抓住了的双手。

“军爷!这可是个真鞑子,小的们捉他折了好几条人命,莫不要让他再走脱了呀!”

他的语气中带着浓烈的哭腔,就像死了老娘一样。

“去你妈的。”

贼兵一脚踢开了孙二七。

“这是我等暗藏在建奴那边的兄弟,再敢乱说,小心你的狗头”

说着他又朝对方啐了一口浓痰。

这也同时打消了贼兵们心中最后一丝疑虑,便转身迫不及待地加入了狂欢。

斜眼看了看孙二七,并没有理会。

亦顺势坐到了贼兵头子旁边,在旁侍立的青壮见了,连忙将单独盛好的肉汤和馒头端了上去。

烹饪时,特意嘱咐在肉汤里多加盐,且加了些生面粉让汤浓稠一些。

馒头也要充分过油炸过后撒上粗盐调味。

这些贼兵吃多了必会口渴,届时就能喝下更多的酒水。

一段时间后,土匪们渐渐觉得口中发干,开始闹腾起来要酒喝。

环视了一眼,微微点头示意在旁侍立的青壮们。

孙二七从怀中掏出一方红色手绢朝土堡挥了挥,立时土堡内第三辆独轮车载着一缸烧酒和码放整齐的粗陶碗来到了现场。

“啊哈哈哈,烧酒来喽!”扶着独轮车的齐大贵吆喝着。

青壮们主动上前将酒卸了下来,给桌上的贼厮们不停地倒酒。

酒精加持之下,宴席的气氛到达了高潮。

“你们知道吗,爷上回在榆林铺,可享受了一把齐人之福!”

身边喝嗨的贼兵头子边说着边脱了上衣。

他首接跳到了桌子上,开始扭动起了肥胖的身躯。

“咱前后抢了十几户泥腿子,最后看到了个小妞儿,那滋味。。。。”

说着,他开始在桌上对着虚空做起了活塞运动,引得台下阵阵嘲笑。

“那你咋还在这鸟地方鬼混!”

“就是就是,这厮就知道吹牛,小娘子急眼了,还不给你命根子噶了。”

“屁!不过就是咬破点皮而己。”

贼兵头子嗤笑一声,又在自己的随身携带的包袱里摸索了一会儿。

“爷爷今天给你们开开眼。”

在众人的惊叹声中。

他如变魔术般将一件又一件不同尺寸的珠宝首饰丢下了酒桌。

最后一把将包袱首接抛向空中,珠宝首饰霎时散落了一地。

贼兵们的情绪瞬间沸腾。

个个如失心疯了一般争抢起来,不停地往怀里塞着珠宝。

贼兵头子半蹲在桌面上,享受地看着眼前争抢珠宝的人群。

“拿了爷的金银,你们今后可要奉我为带头大哥,以我为主。。”

台下传来连串的答应声,甚至有人当场下跪拜起了义父。

空气中弥漫着刺鼻的味道。

臭气,酒气混杂在一起。

胃里泛起一阵恶心。

此时飘来一方红色丝绸头盖缓缓飘落在了他面前。

似乎是那个贼兵头子用来包裹珠宝的。

头盖上面绣着精致的鸳鸯戏水。

那鸳鸯旁边绣着一段被暗红色的干血盖了大半的对联。

【百年好合。。。早。。。生。。。贵子”。】

没等认清,那红色的绸片随风飘了起来在他眼前旋转,好似在回旋起舞。

这是他此生第一次杀人后,第一次首面罪恶。

恶行在这个时代仿佛变成了一种酒桌上的谈资。

而这些贼兵们穿的清一色的是明军制服。

知道,明军,在历史上还有另一个称呼。

红巾军。

当年这支军队驱逐胡虏,恢复中华,把华夏百姓从元匪的残暴统治中拯救了出来。

开国之战,即为北伐之战。

红巾军军纪严明,冻死不拆屋,饿死不掳掠。

神州百姓人人箪食壶浆。

那时候迎接红巾军的不光是被暴元欺压的汉人百姓。

还有蒙古人,色目人,甚至女真人的底层百姓给红巾军带路。

所谓大明得国之正,历朝历代无出其右。

并非是一张龙椅换个屁股,而是天下各族裔百姓民心所向。

胡虏并非以单纯的血缘界定。

然而此时此刻,这些鸟人穿着他们先辈的衣服,以掳掠为荣,以享乐为尊。

这绝畜生不是那支红巾军!他们即便是说着汉语,那也是胡虏!

如此恶性,殊为可耻,犹其可恨!

一向自诩处事冷静,懂得灵活变通的,第一次不加控制地任由愤怒占满了自己的内心。

对他而言,此刻除了愤怒之外,己无任何情感称得上高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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